主要人員
蕭一峰律師

蕭一峰律師是本行的創辦人。蕭律師榮獲香港大學法學學士學位以及香港法律深造文憑,於1995年成為香港高等法院執業律師,其後亦順利取得英國及威爾斯律師資格、美國紐約州律師執業資格、及成為中國執業律師。

此外,蕭律師亦被委任為中國委託公證人及國際公證人,以及英國特許仲裁司學會(東亞分會)會員及香港仲裁司學會資深會員。同時,蕭律師獲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商務及經齊發展局委任為《消費品安全條例》(香港法例第456章)之上訴委員團主席,以及獲發展局規劃地政科委任為《建築物條例》(香港法例第123章第45條)之上訴審裁小組主席。蕭律師亦被前李國能首席法官委任為律師紀律審裁團會員。

蕭律師在民事、刑事及複雜商業罪案等訴訟案件,以及仲裁方面具有豐富的辦案經驗,其中包括處理全球強制令申請、羈押令申請、司法覆核申請、案情複雜的商業刑事案件、人身傷亡索償、誹謗訴訟等。

蕭律師代理的大型跨境糾紛爭議不計其數,曾參與處理關於北京市朝陽區碧湖居地產專案一案,該案歷時七年之久,社會影響甚為廣泛;曾代表無線固網電訊服務供應商處理過多宗涉及電訊條例的訴訟;曾代表法律援助署署長,就該署長拒絕向當時部分越南難民提供法律援助的決定在高等法院上訴庭進行司法覆核上訴;蕭律師在廈門新景地集團有限公司與裕景興業(集團)有限公司一案件中代表新景地提起上訴,該案涉及重大法律原則及中港多方面法律的爭議,本行的訴訟團隊在蕭一峰律師的帶領下組成極為強大律師團隊,包括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向法院作出多方面的陳詞,最終推翻了原不利於客戶的判決。此案現正上訴至終審法院。


近年,蕭律師多次代表香港上市公司及其高級管理層處理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的調查;曾多次代表涉嫌參與證券內幕交易人士處理內幕交易審裁處的研訊,並參與針對中聯系統控股有限公司、港陸國際集團有限公司(現稱和記港陸有限公司)及兆豐陶瓷集團有限公司的研訊提出的上訴案。蕭律師亦曾於收購 「湯臣太平洋」事件中,代表其中三名被告處理湯君年等被指串謀行騙證監會的刑事訴訟。最近,蕭律師代表數名被告處理關於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向中國金屬再生資源(控股)有限公司提出的清盤呈請及與其相關的其他法律程式。

蕭律師能運用英文、廣東話及普通話。

梁鳳儀律師

梁鳳儀律師是本行商業和企業部的合夥人,專長處理商業、銀行及企業法律事務。她是多本主要企業融資和公司法之法律執業者參考書籍的著作者。除了在1995年取得的法律專業資格外(優等),梁律師亦是特許公司秘書及特許公司管治專員。

梁律師為本地大型企業提供各種商業和企業法律服務,包括合規、資本市場、全面收購、合併和收購、公司秘書和商業事務、證券牌照申請、股東爭議、清盤、破產和清算等。此外,梁律師亦為公司和企業客戶提供首次公開發行和上市、重組、稅務、雇傭和移民等的法律服務。梁律師非常榮幸曾為多家于香港成功上市項目中的不同客戶提供法律服務。

自2006年起,梁律師已是香港國際公證人協會的執業國際公證人,處理各種日常公證事務;自2009年起,梁律師已是中國委託公證人。梁律師已被委任為公證人紀錄審裁團的公證人委員。梁律師亦是特許秘書及行政人員工會以及香港特許秘書工會的會員。同時,梁律師亦是安老按揭輔導顧問和婚姻監禮人。

得益於在公司和商業法律的豐富經驗和深厚知識,梁律師得以使用她的專業知識幫助客戶準備各種商業文件、特許代理協議、經銷協議、合營企業協議、託管協議、以及管理服務協議。

梁律師亦主動承擔許多義務工作以服務法律行業和社區。她是某屋苑的法律顧問,並不時就大廈管理事務提供公益法律服務。現時,她亦是香港律師協會于民政事務總署的“大廈管理免費法律諮詢服務”下提供公益法律建議服務的律師小組成員。

梁律師曾獲邀編寫不同法律執業者文獻,並合著有多本主要法律職業者參考書籍。她是法律執業者參考書籍The Hong Kong Companies Ordinance (Cap. 622)) (2013-2018) 的主要注釋作者,及Company Law in Hong Kong – Practice and Procedure (2014-2018)的作者。她亦是Company Law in Hong Kong - Practice and Procedure (Sweet & Maxwell Asia, 2007)的特約編輯,以及the Hong Kong Court Forms (Butterworths, 2002), Title V, Companies (General)的合著作者。最近,她正在撰寫Bills of Exchange Ordinance (cap.19)的評論和注釋,該書為公證人考試的推薦內容。

趙志剛律師

趙志剛律師是本行的合夥人。趙律師先後在香港大學及北京大學取得香港法律學士學位、香港法學研究生證書、香港商法研究生畢業文憑和中國法律學士學位。

趙律師的執業範圍包括證券和企業融資(含公司招股上市)、公司合併和收購、創投基金投資、資訊技術專案、企業跨境投資、中外合資企業項目、商標申請及知識產權保護、房地產買賣、公司法和商法事務。趙律師曾在國際律師事務所及大型律師事務所工作近二十年。趙律師對公司在香港及海外(包括美國、加拿大、新加坡等地)上市融資、上市公司合規及在二級市場融資、公司跨境的收購有非常豐富經驗。趙律師曾參與的項目涉及不同的行業,其中包括: 公路、物流、煉油化工、電廠、綜合房地產、電訊、旅遊、娛樂、酒店、電子遊戲、建築材料、汽車及高爾夫球場開發等。

趙律師著有《勝勢:中國企業走出去的法律個案》一書,闡述了中國企業境外重組、境外上市、境外並購、海外移民和投資要注意的法律問題,為有志到香港或海外投資的企業家提供了非常實用的資訊。

除作為香港執業事務律師外,趙律師還取得了英國最高法院事務律師資格,他也是中國司法部委任的中國委託公證人、中國吉林省長春市政協委員、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認可的婚姻監禮人及香港國際仲裁中心的認可調解員。在社會職務上,趙律師是多個不同協會及組織的理事及重要成員。 趙律師於2004年被收錄於《香港特區名人錄》,並於2013年被《AsiaLaw》選為“並購領域頂尖律師”。

趙律師能熟練地掌握及運用英文、廣東話及普通話。

莫國樑律師

莫國樑律師是本行的合夥人,莫律師于1993年于城市大學取得法律學高級文憑,及後取得法學學士以及香港法律深造文憑。莫律師擅長領域有:訴訟,繼承法及婚姻法以及物業轉讓,他曾經參與的訴訟案件包括:債項追討、人身傷亡索賠、物業租賃、誹謗訴訟、商業訴訟及仲裁。莫律師已從事訴訟業務多達10年,對於處理訴訟案件、爭議性或非爭議性的遺囑認證,婚姻訴訟方面具備豐富的經驗及深厚的知識

莫律師能運用英文,廣東話及普通話。

胡東華律師

胡東華律師是本行的合夥人。胡律師榮獲香港大學文學士學位,倫敦大學法學學士學位及法學碩士學位,以及香港大學法律深造文憑,並於1997年成為香港高等法院執業律師。胡律師為香港仲裁司學會會員及認可調解員(綜合)。

胡律師在訴訟方面擁有豐富經驗,特別是在人身傷亡及保險相關訴訟。對於代表保險公司,投保人和受害人的人身傷害索賠,擁有豐富經驗,包括處理不同種類的嚴重意外事故之申索。胡律師代表保險公司及投保人處理有關保單條款的糾紛,並就相關事宜提供法律意見。胡律師亦擁有豐富經驗代表物業管理公司及業主立案法處理有關物業管理的爭議。另外,胡律師在處理公司股東糾紛、公司事務、雇傭事宜、刑事案件、土地和財產索償、租務事宜及離婚訴訟方面擁有豐富經驗。

胡律師能運用英文、廣東話及普通話。

盧樂翹律師

盧樂翹律師為本行的合夥人。盧律師於香港大學取得法學學士及法學專業證書,並於香港中文大學取得文學碩士(翻譯)學位。盧律師於2005年成為香港法院執業律師。

盧律師專注於中國業務並對涉及跨境的商業法律具有廣泛的經驗。他曾代表香港及中國內地的銀行進行跨境及跨國的貸款項目,並曾代表私募基金進行本地及跨境的收購合併項目,包括進行盡職調查、以中文及英文準備交易文件、向監管機構取得批准、成交及成交後續事宜。話。

盧律師亦向包括第三方支付公司、發卡機構、互聯網及電商服務供應商等財務科技企業提供法律服務,包括申請金錢服務經營者牌照、放債人牌照、儲值支付工具牌照及虛擬銀行牌照等,並於其取得相關牌照後提供合規服務並與處理其與監管機構的往來。

除中國業務外,盧律師亦曾透過其於非洲的網絡處理非洲客戶於亞洲關展投資,及中國客戶於非洲開展投資。

盧律師可操流利廣東話、普通話及英語。

徐奇鵬律師

徐奇鵬律師是香港的執業律師,執業超過25年,曾廣泛地參與及處理涉及中港兩地的法律商業事務包括收購合併、公司法及企業管治、上市融資及銀行融資個案等。在收購合併的事務中,徐律師會與客戶討論收購物件的合適度,參與談判主要條件,在初步條件落實後開展公司的盡職調查工作,草擬買賣協定文本並與對方代表律師談判其中條款,草擬及安排簽署轉股檔及在成交時協助辦理股權及公司資產移交手續。

除以上業務外,在徐律師超過二十年的執業過程中,亦經常協助客戶辦理來港的工作簽證、商務簽證及投資移民申請,及協助客戶安排財務事宜,包括以信託或離岸公司形式處理財富的管理及長遠傳承的事宜。

在公職方面,徐律師擔任上訴審裁團(建築物)主席及淫褻物品審裁處審裁員多年。現時是中國委託公證人協會的理事之一。

徐律師是壹家在港上市的公司的獨立非執行董事,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國際仲裁院)及海南國際仲裁院的仲裁員,及香港房地產協會及香港測檢認證協議的義務法律顧問。

承諾律師

承諾律師是本行的合夥人。她於香港城市大學取得法律學士及法律專業文憑。

承律師於2011年取得香港律師執業資格後,一直專注處理私人客戶相關的事務。在近10年的執業生涯中,承律師在家事法方面積累了豐富的經驗,擅長處理各類家事爭議包括離婚、婚前/婚後協議、子女撫養權,財產分配及第三方權益。承律師亦協助客戶起草遺囑,申請遺產承辦,代理個人破產,公司清盤及其他民事訴訟案件。

承律師代理的案件包括:代表妻子處理離婚訴訟中的管轄權爭議及協助妻子與丈夫就涉及複雜信託及財產架構的家庭資產分割進行協商;作為律師團隊一員參與處理涉及上億元婚姻資產分割離婚案件;為一位中國內地客戶起草涉及位於多個國家財產的“全球”婚前財產協議,並與中國內地律師合作草擬內地“中國”婚前協議;協助破產管理人處理一位破產人價值超過2億5千萬的資產;作為律師團隊一員代表清盤人進行訴訟追討公司包括價值不菲的上市公司股票在內的資產。

承律師的母語是普通話,亦可熟練運用廣東話及英語溝通。

陳寶儀律師

陳律師為本行的合夥人。陳律師於香港城市大學獲得法學學士(榮譽)及法學專業證書。陳律師於1994年取得香港高等法院律師執業資格,是一位具有逾27年豐富執業經驗的爭議解決律師,專注執業範疇側重於複雜的商業訴訟、股東糾紛、董事職責及小股東權益、僱傭、銀行及證券相關訴訟、複雜商業犯罪案及具爭議性的監管事宜、以及證監會調查。陳律師亦處理本地、內地跨境及多處司法管轄區訴訟及國際仲裁。陳律師經常為各大銀行、金融機構、上市公司、私人公司及高淨值個人客戶處理糾紛。由於陳律師的執業及豐富的專業人脈網絡,能與企業(公共及私人)及各界的專業協會合作,並成功獲得多項商業機會及交易(包括首次公開募股),亦是其執業重要範疇。

陳律師於2015至2018年期間擔任香港律師會理事會成員。陳律師曾擔任香港城市大學及香港中文大學法學專業證書的外部考官。陳律師亦是城市大學及香港大學法學專業證書學術委員會的成員。陳律師最近被任命為香港城市大學顧問委員會的委員。

陳律師自2016年起被委任為較高級法院出庭發言權評核委員會成員,她亦是香港當值律師服務理事會成員。陳律師亦曾或現在仍是香港特別行政區多個法定機構及政府上訴委員會成員,包括房屋上訴委員會、創新科技署(科技券計劃委員會)、市區重建局上訴委員會及人體器官移植上訴委員會小組。陳律師現為香港生物醫藥創新科技協會的法律顧問、香港青年總裁協會的名譽法律顧問、博愛醫院的法律顧問。

關超然律師

關超然律師為本行合夥人。 關律師自2008年至今為香港執業律師。

關律師從事民事訴訟/爭議解決及房地產事務,當中包括公司/股東糾紛、公司清盤/破產、合同/債務爭議、國際仲裁、一般及重大香港房地產交易相關的法律事務。關律師亦不時處理離婚案件及刑事案件。

關律師於香港科技大學及香港中文大學取得工程學士及理學碩士,其後於曼徹斯特都會大學取得法律學士學位,並於香港大學完成法律深造文憑。

關律師能操粵語、英語及普通話。

蕭翠珊律師

蕭翠珊律師是本行的訴訟部合夥人,蕭律師於香港理工大學取得第一個學位,以一級榮譽畢業,獲頒兩個獎學金。期後,她於倫敦大學取得法學士學位,即其第二個學位,並於香港中文大學完成法律深造證書,也於澳洲悉尼麥考瑞大學 (Macquarie University, Sydney) 完成工商管理學碩士課程。

蕭律師從事各種民事和商業訴訟,亦有專門處理遺產及大型婚姻案件的經驗。她曾於一宗極具爭議的遺產訴訟中,代表擁有顯赫業務之已故商人的共同遺囑執行人參與訴訟。她亦協助代表香港喜劇巨星周星馳就其前女友索償投資“佣金”一案並獲勝訴。

蕭律師能操流利英語、廣東話和普通話。

周靖兒律師

周律師是本行民事訴訟團隊的合夥人。她於2011年在香港中文大學畢業後加入本行。她主要負責商業訴訟和替代爭議解決事務。她亦會處理商業訴訟、白領犯罪、合規、合約糾紛、債務回收、雇傭糾紛等法律問題。她向不同類型的客戶提供法律服務,其中包括高淨值客戶和企業客戶。她亦會就網上騙案、遺產承辦、家事糾紛及合規事宜提供法律意見。

周承哲律師

周承哲律師是本行商業和企業部的合夥人,專注于資本市場、並購和一般企業法律事務。 周律師代表上市公司、保薦人和包銷商處理在香港的首次公開募股和其他股權資本市場交易。 周律師亦就一般合規事宜向上市公司提供意見。

周律師在廣泛的商業事宜方面亦擁有豐富經驗,包括但不限於所有形式的基金、證監會牌照申請及要求、貸款及債券發行、透過安排計畫重組債務、透過安排計畫進行私有化及收購。

周律師於香港大學畢業並取得工程學士(機械工程)學位、法學學士學位及法學專業證書,並於2014年成為香港法院執業律師。

周律師能熟練地掌握及運用英文、廣東話及普通話。

關文輝律師

關文輝律師是本行商業部的顧問律師。關律師先後就讀於香港大學法學院、英國倫敦大學及香港城市大學並榮獲香港法學學士、倫敦經濟及社會學院法學碩士及香港法學碩士(中國法律)以及香港法律深造文憑。關律師曾就眾多的銀行貸款、金融及商業業務向銀行、跨國公司及香港公司提供法律服務,其中包括建設銀行、工銀(亞洲)、農業銀行、中信嘉華銀行、廣東發展銀行等。關律師除了負責第一隻創業板上市的浩藍儂業科技集團有限公司以及第一家來香港創業板上市的美國矽谷公司矽感科技控股有限公司的上市工作之外,還參與了眾多的公司上市專案,其中包括新疆天業節水灌溉股份有限公司、中生北控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遠威生物製藥有限公司、英君交通系統技術有限公司、金衛醫療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浙大網新蘭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業地產股份有限公司等。關律師在這些領域具有十分豐富的工作經驗。

關律師能熟練地掌握及運用英文、廣東話及普通話。

陳澤銘律師

陳澤銘律師是本行的顧問律師。他擁有香港 (1997) 和英格蘭及威爾士律師 (2002) 執業資格。陳律師於2021年8月獲選為香港律師會會長。

陳律師的專長是香港稅法、信托法和商業法。陳律師專門處理高端客戶及企業的資産管理、信托有關的法律和稅務事宜。陳律師曾在不同香港望族的家族辦公室擔任法律顧問。

陳律師持有法律學士(東倫敦大學)、法律碩士(倫敦政治經濟學院)、工商行政管理碩士(牛津大學)和公共行政管理碩士(哈佛大學)。陳律師是香港婚姻監禮人,香港註冊財務策劃師及香港註冊稅務師。

陳律師是香港律師會企業律師委員會創會主席,是香港社會福利署特殊需要信托顧問委員會成員、香港政府稅務上訴委員會委員(2011-2019)、香港會計師公會紀律小組成員、法律樞紐空間分配委員會成員、香港社會工作者註冊局學歷認可評審團成員。 2012 年陳律師獲委任為十三届濟南巿政協委員。陳律師也是以下非政府組織的成員或名譽法律顧問: 香港政策研究所高級顧問、香港社會服務聯會惠施捐獻文化督導委員會、香港足球總會、香港大學法律專業學系校外評審委員。陳律師曾為國際律師協會企業社會責任委員委員 (2007-2012),現為亞太法律協會理事。

李日華律師

李日華律師是本行的顧問律師。李律師由1993年至今為香港執業律師,並在1995年獲英格蘭及威爾士律師資格(惟沒有在該地執業),在2000年成為英國特許仲裁員學會(東亞分會)會員,及2020年註冊為國際公證人。他畢業於香港大學,獲法學學士學位及法律深造文憑,和英國倫敦大學法學碩士。

李律師入職本行前,在其他律師行累積了二十多年處理商業糾紛的經驗,包括股東糾紛、董事誠信責任、商業協議糾紛、和商業欺詐等案件,對法院訴訟、仲裁和調解均經驗豐富。他經常代表銀行處理複雜貸款爭議及提供合規法律意見,亦代表清盤人和臨時清盤人處理清盤及重組。除商業糾紛外,李律師亦有向僱主提供僱傭法的法律意見,例如上市公司、大學和公營機構等,包括爭議和非爭議的僱傭法、歧視法、私隱和資料保護法,提供策略意見和草擬法律文件。李律師具經驗處理精神健康法,並向專業受託監管人提供法律意見,處理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人的產業,案件涉及的金額數以十億元計。

李律師獲 AsiaLaw Leading Lawyers 在爭議解決領域頒發2020年傑出律師獎(Distinguished Practitioner),及於2020年在Euromoney出版的Benchmark Litigation中獲點名評價。他現任香港律師會僱傭法委員會主席,和精神健康委員會委員。他亦獲委任香港兒童合唱團主席。

李律師喜愛法律寫作。早於2002年,他與本所合夥人梁鳳儀律師合著Hong Kong Court Forms(後稱Atkin’s Court Form Hong Kong), Title: Companies (General), LexisNexis Butterworths(第一版:2002年)。李律師近年的著作包括Lexis Practical Guidance之中的Discrimination Law、Data Processing and Transfer及其他章節。

吳頴儀律師

吳頴儀律師為本行的顧問律師。吳律師畢業於華威大學(University of Warwick) 及布里斯托大學(University of Bristol),分別獲頒法學學士(LLB)學位及法學(LLM)碩士學位。她同時擁有香港(執業)、英格蘭及威爾士(非執業)律師資格。

吳律師是一名僱傭、私隱和歧視法的專家。她曾任職於香港的國際律師事務所,擁有超過15年的執業經驗,並分別擔任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私隱專員)的法律顧問及平等機會委員會(平機會)高級法律顧問。憑藉吳律師訴訟的經驗,她能為有爭議及無爭議的事務提供法律意見。

吳律師擁有豐富的經驗為金融機構、信用評級機構、法定機構、政府部門和本地或跨國企業就廣泛事宜提供法律意見,涵蓋僱傭、私隱和歧視相關的法律問題(包括聘用和終止僱傭關係、終止僱傭關係後的限制條款、員工福利、股票期權、花紅及獎金計劃、僱員借調、合併或收購中的僱員轉移、削減成本措施、裁員、區域性僱傭項目、涉及員工欺詐和失信的調查、廉政公署對員工的調查、向行政上訴委員會提出的上訴及就有關歧視、性騷擾、私隱保護、私隱外洩和直接促銷而分別向平機會及私隱專員作出的投訴)。

吳律師的業務範圍包括草擬及審閱所有類型的僱傭文件,例如聘用書、僱傭合約、員工手冊、政策和程序、禁止競業和保密協議、終止僱傭關係和免責文件、個人資料收集聲明、私隱政策、資料外洩事故通報、反歧視/性騷擾政策、向平機會或私隱專員作出回應及供詞,以及向勞資審裁處或法庭提交有關僱傭糾紛的文件。

吳律師曾為人力資源專業人士和企業內部法律顧問舉辦有關僱傭、私隱和反歧視法的研討會。她亦曾為企業經理和僱員提供內部培訓。

吳律師出生於香港,並在香港及英國接受教育,能操英語、廣東話和普通話。

余穎洋律師

余穎洋律師為本行的訴訟及仲裁部顧問律師。余律師處理香港民事訴訟,並具有在香港國際仲裁中心、上海國際仲裁中心、美國仲裁協會和菲律賓爭議解決中心等機構進行跨境仲裁的經驗。余律師在廣泛的領域擁有豐富經驗,包括複雜的商業和股東糾紛、破產和欺詐、僱傭法、以及家事糾紛、家族信託、遺產承辦等私人客戶事務。

余律師曾是從事民事訴訟的大律師。余律師曾在大型國際律師事務所的纠纷、重組、合併和收購部門擔任律師。余律師也曾擔任過香港終審法院的司法助理。

余律師能操流利英語、粵語和普通話。余律師在五個國家長大,樂於與各種文化背景的人交流。

學歷和資格:
1. 牛津大學法學士
2. 香港大學法學專業證書
3. 香港執業律師

區瑞雲律師

區瑞雲律師擁有英國曼徹斯特都會大學法律學士學位及香港大學文學學士學位,區律師其後獲得香港大學頒授法律專業文憑,並於2016年成為香港執業律師。

區律師在訴訟方面擁有豐富經驗,特別是在人身傷亡索償、雇員補償及保險相關的訴訟。對於在不同類型的嚴重意外事故下所產生之人身傷亡索償,她擁有經驗代表保險公司、投保人和受害人。她代表保險公司及投保人處理有關保單條款的糾紛,並就相關事宜提供法律意見。

區律師亦從事離婚及其他家事案件、智識產權事務(包括商標申請及訴訟)及其他一般民事訴訟,並具有處理刑事案件的經驗。

區律師能熟練地運用英文、廣東話和普通話。

林寶意律師

林寶意律師榮獲香港大學工商管理學學士(法學)、法律學士及法學專業證書。

林律師專注於民事訴訟、仲裁及私人客戶事務,如商業糾紛、禁制令申請、破產及清盤程序、跨境強制執行案件以及具爭議性或非爭議的遺產認證事宜。另外,她亦協助個人和家庭處理從遺產規劃及遺囑至複雜的信託管理等問題,以助客戶達到資產保護及家族傳承的目標。

林律師能熟練地運用英文、廣東話及普通話。

万方芳律師

万方芳律師從事民事和商事訴訟及仲裁業務,特別是涉高資產、跨不同司法轄區的涉及離岸公司及上市公司等複雜的股東糾紛案件、清盤及破產程序、跨境強制執行案件以及遺產糾紛事宜。万律師亦在一般的公司及商務事務中代表客戶處理併購、合規等事宜。

万律師接受了中國內地和香港兩地的法律教育並分別獲取了職業資格。万律師擁有英國曼徹斯特都會大學法律學士學位(一級榮譽學位)及獲香港大學法學專業證書。在万律師正式成為香港執業律師前,她已通過中國內地司法考試並獲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万律師的母語是普通話,亦可熟練運用英語及廣東話溝通。

叶森律師

叶森律師擁有香港城市大學的法律博士學位及法律深造文憑。此外,叶律師也畢業於西南政法大學,獲得法學及經濟學雙學士學位,並於之後取得香港中文大學的法律碩士學位。

叶律師主要從事跨境民商事訴訟及仲裁案件,尤其是同時涉及香港及內地法律的案件。

叶律師自2016年10月開始成為中國執業律師。

叶律師的母語是普通話,亦可熟練運用英語溝通。

陳友春中國律師

陳友春律師先後畢業於西南政法大學法律系,武漢大學法學院,英國倫敦大學亞非學院。現為中國海商法學會會員和英國特許仲裁學會會員。陳律師曾經獲中國司法部選派在英國參加司法大臣青年律師培訓計畫。陳律師主要處理涉及中國的公司及商業法律事務,包括協助外國客戶在中國進行獨資、合資、合作等形式的直接投資業務,協助國內外客戶進行跨境投資、股權交易、公司並購、企業融資。陳律師對中國的風險投資及私募股權投資也有豐富的經驗,曾負責處理大量以中國公司為投資目標的股權投資專案,尤其涉及礦業、電訊、物流、製造、消費、城市基礎建設、商業地產等領域。

陳律師能說普通話,廣東話和英語。

高亞平律師

高亞平律師是本行的註冊外地律師。高律師在新經濟與互聯網領域、數據合規領域、股權與稅籌領域擁有豐富實踐經驗,系國際資訊科學考試學會(EXIN)認證的數據保護官(DPO)授權講師。

高律師擅長“數據”“結算”“流量”垂直領域法律服務,首次提出數據合規專項法律服務作為IPO的“合規標配”,深耕新經濟與互聯網平臺業務合規、數據合規(含數據出境、數據審計、AIGC合規、數據交易所掛牌合規評估等領域)、股權與稅籌等法律服務,擔任多家頭部新經濟平臺以及大數據獨角獸企業的合規法律顧問,曾成功助力內地首家企業征信大數據平臺通過數據出境安全評估。

高律師于澎湃研究院開設“新經濟與法”專欄,著有數據合規領域專著《成功CEO的臨門一腳:數據合規管理》、靈工平臺第一本合規專著《靈活用工平臺的合規之路》,並撰寫完成《企業上市數據合規指引:數據合規 50問》《數據出境實操白皮書——合規問答30問與實景演練10案例》。

高律師先後獲得浙江大學經濟學學士學位、復旦大學法律碩士學位。

高律師的工作語言為中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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