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為客戶在企業融資商務及資本市場範疇上提供廣泛的以客為尊的法律服務,包括:
處理公司日常運作的法律事務、收購合併、業務及網站的轉讓、中港兩地的商務、公司重組、公司股份的買賣,透過公司股份的買賣購買中港兩地物業及提供公司秘書服務,以及客戶如何遵守各方面法律(包括公司條例(第622章))及規則。
向客戶提供商業合同法律服務,例如:合資協定、股份轉讓協定、股東協定、領取牌照、特許經營合同、分銷協定及代理協定等。
草擬雇傭或服務合同、員工手冊及人力資源政策。本行亦可代表客戶就雇傭合同進行談判,處理爭訟性及非訟性事宜,因限制性契諾、不競爭承諾、保密責任及受信責任引起的爭議,並且協助客戶在港申請工作許可證。
協助上市公司及證券公司遵守及解釋上市規則及其他相關的股票條例。本行律師為客戶就融資提供專業建議,例如發行可轉換債券及審閱各種金融產品協定。本行的律師團隊經常受聘代表發行人於本地或於全球進行首次公開發行股份,他們擁有超過20年相關經驗,對國內公司境外上市和香港公司上市的法律要求,具體步驟及工作程式均非常熟悉。
除了為客戶就首次公開發行股份提供建議外,本行亦代表不同類型的上市公司,並為其就上市程式、收購、合併及債務重組方面提供各方面的法律服務。
本行代表客戶申領各類簽證和牌照(包括證監會規管的各類業務牌照及放債人牌照的申請)。例如,本行律師團隊代表中華衛星電視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向廣播事務管理局申請非本土電視節目服務牌照。